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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米中文网 > 暖婚之靳少的宝贝沈呈呈靳起 > 第四十二章 给他做一顿早餐
 
文字的后面有一些颜文字,沈呈呈很喜欢这种可爱的符号,不过她自己对于这些数码产品实在是一窍不通,虽然她想学,可就是实在难以下手。

对于沈呈呈能够进行正确无误的回短信,就已经是非常的不容易了。

在简单地回复完韩小美的短信后,沈呈呈把手机扔到了一旁,又倒在了床上。

房间里铺着厚厚的地毯,手机从沈呈呈的手中完美的滑过一条弧线,稳稳的落在了上面。

韩小美是沈呈呈接触社会的第一个朋友,第一个姐妹,沈呈呈把她是当做贴心姐妹一样来看待的,打拼了这么多年,沈呈呈的朋友的数量也没有从1飞升到2这个数字上来。

当然,生意上的朋友几乎可以不用算上。

在这个虎吃羊,羊吃草的年代,一旦和你发生了经济上的关系,有了钱上面的往来,就不能算是朋友了,也不要妄想着别人能够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帮上你一把。

基本上在你最困难的时候,人家没有落井下石;或者在你最风光的时候,别人没有从你背后捅你一刀,将应该谢天谢地了。

沈呈呈自己觉得,朋友这种东西,实在没有必要去结交更多,韩小美虽然是她的闺蜜,不过工作上是她的下属,这一点沈呈呈是分的很清楚的,就算是最好的朋友,也必须要公私分明。

但是沈呈呈还是有一点私心的,不然也不会让提拔韩小美做自己的私人秘书,在自己最忙的时候替代自己处理所有的事务。

这也是情有可原,毕竟是没有一个人敢把自己最重要的秘密全部曝光给一个人外人的。

不能再继续睡下去了,沈呈呈这样心想到。今天,她还有她自己的安排。

轻手轻脚地摸下了床,沈呈呈从地毯上拾起昨夜疯狂缠绵后遗留的衣物,小心翼翼地穿上。

她做的这一连串的活动都几乎是没有发出声音的,因为她现在还不想这么早就把靳起给弄醒,第一是希望他能够再多休息一会,第二是她还想给他准备一个惊喜。

沈呈呈没有穿上拖鞋,而是抬着脚轻轻地走着,光滑白嫩的小脚丫子踩在厚实的地毯上,一点声音都没有。

穿过房间,沈呈呈来到了套房的客厅里,她转身小心地带上门,直接来到了小厨房里。

她决定要给自己的男人做一道早餐。

虽然这家五星酒店是提供这些的,不过沈呈呈觉得,如果不用一用的话,简直是太浪费这个一应俱全的小厨房了,而且酒店提供的早餐固然精美可口又富有营养,不过始终还是少了那份人情味。

沈呈呈就像一个新婚的小媳妇一样,在厨房里忙手忙脚的收拾着,虽然她本来也就是新婚不久的女人。

她推开双开门的高级冰箱一看,不禁都伸出手捂住了嘴巴。这冰箱里的放置的食材,实在是太充分了!

不管是各种西餐的食材,还是东方料理的食材,都有条不紊地乖乖躺在了这台冰箱的保鲜室里。沈呈呈再打开冷藏室一看,好家伙,竟然还有各种冷藏的海鲜。

难不成这间总统套房专门是给来这里下榻的米其林星级大厨们准备的吗?沈呈呈忍不住想到,毕竟很难想象得到一个五星大酒店的房间里会有这些东西。

不过如果她要是知道这间房间是侯化成——也就是护工良子口中所说的那个侯爷特意准备的,沈呈呈恐怕会更加的不可思议。

因为这侯爷,就是沈呈呈今天安排里所要见的一个人,沈呈呈打算亲自造访造访这个准备了这场拍卖会的东家地主。

沈呈呈从冰箱里几乎都挑花了双眼,才终于深思熟虑地选出了几样满意的材料。

20分钟之后,一股令人垂涎欲滴的食物的香气从这间总统套房的小厨房里飘了出来,沈呈呈双手端着一个餐盘从里面走了出来。

洁白的餐盘上陈列着的是沈呈呈花费了20分钟才完成的战果。

热气腾腾的意式浓汤被盛放在一个黑色而质朴的石碗里面,香气扑鼻的吐司被一片一片地切好,整整齐齐地排列在餐盘的中央,吐司的旁边摆放的是一圈令人食欲大开的香浓培根。

沈呈呈心满意足地端着餐盘,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餐桌上。她站在一旁看了好久,连她自己都对这份早餐感到非常的满意。

而她自己从起床忙到现在都还没有吃一点东西,喝一点水,不过她一点也没有感到一丁点饥饿的感觉——看到自己亲手做出来的丰盛的早餐,她觉得自己已经饱了。

不过她觉得好像还差了一点什么,到底差一点什么呢?

沈呈呈双手抱在胸前,歪着脑袋使劲的想着。

哦!还应该有一张这个!

沈呈呈像突然记起了什么似的,急急忙忙地向房间的阳台跑去,因为跑得太急还差一点把旁边的屏风给撞倒了。

套间的阳台前面是一个欧式的开放式的书房,圆圆的一张小书桌上放着一个便签本还有一只钢笔,旁边还放着一部座式电话。

沈呈呈跑到书桌前坐下,一只手拿过便签本一只手拿过钢笔就写了起来。

沈呈呈虽然初中读完就没有再受过任何应试教育了,不过沈呈呈一直都保持着书写的习惯。

她认为一个人的字就好比一个人的脸,写得一手好字肯定会给别人非常好的第一印象。

对此,沈呈呈还专门研究过了哪种字体好看,她的笔迹不是那种一般女生写的那种娟细清秀的字体。沈呈呈最喜欢的是那种飘逸的瘦金体。

这种字体相传是宋朝的宋徽宗所创,运笔灵动,笔迹瘦劲,是一种风格非常独特的字体,不过写这种字体的多数为男生,沈呈呈是个例外。

沈呈呈在辍学进入社会打拼后,几乎每天都会有练字的习惯。

那时候每天下班都已经很晚了,沈呈呈回到出租房整理完家务之后,都会拿出纸和笔来练一练。

千字文和风霜是沈呈呈临摹的最多的两本字帖,虽然每天都很累,但是沈呈呈却非常享受练字的这短短的一个小时。

没过多久,小小的便签纸便落下了几行漂亮的字迹。

“早餐我已经准备好了,如果你起来的时候已经有些凉了,可以拿去里面的小厨房里用微波炉热一热。我今天有一点事情,晚上不知道会不会回来,有事的话就给我打电话。”

沈呈呈满意地看了看这张便条,方才出了房间的门。

这时候还很早,外出的人也几乎没有,沈呈呈一人站在酒店的电梯里,显得有些形单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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