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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米中文网 > 小秀才修仙 > 第124章鬼王经
 
  刀法和箭法,都没有什么特别的,秦大有懒得练,但是《鬼王经》很厉害,它可以增强灵魂之力,人如果死了,还能够以灵魂的形式存在。

  不过修练《鬼王经》需要一个条件,就是灵魂之力要比普通人强大,否则无法修练,还会变成疯子。

  如果灵魂之力不强大,又想要修练《鬼王经》需要魂石,魂石是一种黑色的石头,鬼王经上面有记载。

  秦大有看着《鬼王经》上面记载的魂石,这不是跟自己从地摊小贩哪里得到的石头一样吗?

  秦大有搜索了一下鬼明德的记忆力,结果发现,这家伙只得到过一块魂石,而且早就用掉了。

  鬼王部落的魂石,主要都掌握在部落酋长哪里,现在不叫酋长,该叫大王了,也就是鬼继迁哪里。

  除了魂石,鬼王部落也有聚气丹,丹药都是大巫师炼制,炼成以后,由鬼继迁保管!

  鬼明德他们这些部落高层,想要得到丹药,只有一个办法,拿人头来换取,当然,你也可以用金银珠宝,向其他人买,不过别人肯不能卖,就不一定了。

  相对于金银珠宝,丹药更珍贵一些,但是也有人喜欢金钱的,一颗两颗丹药,也无法提升修为,金钱美女可以让生活过的更滋润。

  关于丹药方面,秦大有知道,鬼王部落是靠魂石和聚气丹提升修为的,其中魂石都掌控在鬼继迁手里,鬼王部落的大巫师还会炼制聚气丹。

  购买丹药,只能用一时,将聚气丹的丹方弄到手,才是最好的办法。

  秦大有搜索了一下鬼继迁和大巫师的情况。

  鬼继迁是后天十层高手,据说《鬼王经》修练的非常高深,堪比先天练气期高手。

  大巫师叫什么名字都没人知道,大家都叫他大巫师,他负责炼丹,祭祀,在鬼王部落,他的身份地位,仅次于鬼继迁,在普通的部落百姓心里,他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直接从大巫师手里得到炼丹秘方,非常难,但是大巫师有很多弟子,如果从这些弟子的身上下手,或许容易一点。

  现在已经是夜里了,秦大有躺在床上休息。

  将鬼明德脑海里面的东西,反复的想几遍,有些东西还用笔记下来,省的以后忘记了。

  第二天,秦大有在鬼明德的帐篷里呆着,没出去。

  他要看看,鬼明德的丫鬟,仆人能不能认出他,呆了一天,除了吃肉喝酒,其他的事情都没做。

  那些仆人看到秦大有,眼中都充满恐惧,看样子,他们确实很害怕鬼明德。

  第三天,秦大有在鬼王部落里面转悠,部落里面的人,不管大人小孩,看到鬼明德都很害怕。

  依旧没有人发现秦大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秦大有就放心了。

  既然每人发现自己有什么不妥,秦大有就开始了谋取聚气丹丹方的计划。

  他让小飞虫先去大巫师哪里看看,看看能否偷到聚气丹的丹方,可惜大巫师家里的里里外外都没有丹方,不过大巫师有储物袋,丹方应该在储物袋里面。

  大巫师的家里,平时也没有人,只有几个弟子,在他身边学习。

  这些弟子,修为也不弱,都是后天七八层,大巫师是后天十层,他已经很老了,看年纪有八九十岁,很久没收新弟子了。

  这些弟子都是他二三十年前收的,修为达到七八层,甚至八九层都很正常。

  要不要杀了大巫师的弟子,假扮大巫师的弟子呢,想想还是算了,这些弟子跟大巫师朝夕相处,肯定有很多细节的东西,自己假扮这些弟子,很容易被看穿。

  既然不能假扮他的弟子,就从他弟子中,找一个需要钱才的,好用钱财买通他,帮自己弄药方。

  想法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大巫师的这些弟子,都是巫师,在鬼王部落,地位遵从,不缺钱,也不缺女人,可以说,要什么有什么。

  看来想要用财物打动他们,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再想别的办法了。

  这天,秦大有躺在帐篷里面想事情!

  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年轻人十七八岁,穿着皮甲,腰间有一把大刀,手里抱着一坛酒。

  “堂兄,你这几天生病了吗,为什么没有看到你去边界打仗?”

  “明义,是你呀,怎么突然想到堂哥我了。”

  “没什么,最近攻打黄龙城,得到一坛好酒,知道堂哥喜欢好酒,就拿来跟堂兄一起分享。”

  秦大有搜索了一下鬼明德的记忆,这个小子叫鬼明义,是鬼继迁的儿子,为人精明狡猾,经常拉拢鬼明德,想要鬼明德支持他以后当部落大王。

  鬼明德知道鬼明义的想法,但是鬼王部落,一向是幼子继承大王的宝座,鬼明义并非鬼继迁最小的儿子。

  鬼继迁一共有四个儿子,分别是鬼明鉴,鬼明正,鬼明义,鬼明珠,鬼明义是老三,想要获得继承权,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用武力获得继承权。

  鬼继迁就是靠武力获得继承权的,鬼继迁用武力获得继承权以后,当然不会让儿子也用这个办法获得继承权,他让每个儿子都拥有一些军队,相互制衡,谁想要靠武力获得继承权都不可能。

  “好酒,我最喜欢好酒,梁国人打仗不行,酿酒是一把好手,应该将所有的梁国人都抓来给我们酿酒。”

  “堂兄真是好气魄,格伦,博尔术,将牛羊端进来。”

  这时候,两个牧民将两大盘烧好的牛肉,羊肉端了上来,原来鬼明义来的时候,已经让手下带了牛肉,羊肉过来,只是没让他们进来。

  秦大有用刀插起一块牛肉,一口吃了下去,不错,牧民不愧是烤肉的行家,只用了一些盐巴,就将肉烤的外酥内嫩,油光晶亮,闻一闻,浓香扑鼻,吃一口,鲜嫩美味!

  一边吃肉,一边喝酒,还真是够痛快的。

  两个人一边吃,一边喝,不一会儿,就喝了十几碗。

  秦大有假装喝的醉醺醺的,这种酒,都是低度酒,别说十几碗,就算几十碗,也不能让秦大有喝醉。

  “堂兄,部落族长的位置,本该由你父亲,也就是我的小叔继承,现在我父亲继承,你有没有一点痛恨我父亲,想要夺回王位的想法?”

  “王位,要那东西干什么,当大王多累,我只想要多弄一些魂石和聚气丹,堂弟,如果你给我足够的魂石和聚气丹,我可以将手下的一千骑兵都交给你。”

  “堂兄,你真舍得手下的一千骑兵?”

  “舍得,就看你能不能给我足够的魂石,对我来说,好吃好喝,有美酒,美女最重要,至于部落百姓,当大王,手下有多少骑兵都不重要?”

  “那我用金银珠宝买你的骑兵?”

  “金银珠宝,呵呵,那玩意我不缺,要是有诚意,就给我多弄点魂石过来,一块魂石,我给你一百骑兵。”

  秦大有装作晕乎乎的样子说。

  鬼明义眼睛乱转,魂石确实是好东西,但是一块魂石可以换到一百骑兵,那就赚大了,只要他能够成为部落大王,还在乎几块魂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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