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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米中文网 > 重生之老娘不需要谈恋爱 > 第114章 以爱为名
 
  古御风感觉心脏猛的一痛,就是在安眠差点被击中刹那。

  白羽澄找安眠说话会有这么大反应吗?

  古御风无法坐以待毙,他必须立马看见安眠无恙才放心。

  魔法世界的主堡内空无一人,古御风环顾四周,倒是窗外的天色很暗,还伴有闪电。

  他走到窗边,发现那片紫云好像远了些,颜色却变重了。

  古御风闪身到外面空地上,很多人都站在屋外朝天上看,

  黑幕遮盖雾气,没有星光的夜空如同一潭死水,大树收起伪装,枯木横长,蝙蝠倒挂在上,数不清的眼睛闪烁窥探,聚集在一人身上,少女银铃般音色确实与这一切格格不入,我想他们一定在疑惑,怎么会有不怕迷雾森林,这样的女人。

  其实被侍从指引前去的路上,我也一直在想,这样的人是真实存在的吗?直到靠近了,听她的声音划破寂夜,蝙蝠们显然已经见怪不怪,没有预想中四散开来,我化身为他们其中一个,最佳观赏位置为我空开,一众夜行动物,在默默捧场。

   十分滑稽的场景。

  “嘁,愚蠢的大人们,只管让我的枪炮来开创吧!虽然我很讨厌这种事,可是大乔姐的话...就没办法了啊,我会用我的方式,让你们看看,蜀地是怎样美好的景象!如同蝼蚁一般的小人们,在黑暗里继续觊觎着吧!永远,不会让你们得到!哈,本小姐一定!一定...”

  讲到激动时,少女便提起重弩,向着森林深处一阵扫射,然后跪倒在地,重重呼吸,有些可笑,却也有一丝心疼。我以人形落地,轻拍她肩膀,可怜的孩子果然被吓了一跳,害怕稍纵即逝,她立刻站起,准备向我开炮,我从外套里摸索出一物,从她亮眸中看到期待的光景。

  一枝玫瑰,足矣压倒千金重弩。

  随后,我陪她在森林里,一直念叨到天明,明白了她因为家国纷争心绪不宁,才误入这里,她听到我是这的主人,也诚挚道歉,虽然依旧是大小姐口吻。

  “喂,神秘家伙,下次,我带你看我的蔷薇花园”她临走时说。

  好。

  回到城堡时,我看到墙壁上开满红色蔷薇,热情美丽。

  最娇艳的鲜花,最精致的食物,最虔诚的祈祷,人们抛弃杂念舍弃欲望,用真心浇灌希望,华丽又庄严神圣的教堂在照耀下熠熠生辉,是无尚纯洁吗?当人类处于水深火热中,所信奉的神,可曾降临过怜悯?

  言灵书中生出金光万种,抽出枷锁捆绑,那不屑的眼神,吞噬一切光明与黑暗,如夜晚的星,神秘迷人,这时我才明白那老头的话,只要张良愿意,他随时能成为神。

  其实我很早就注意他,另一个时空的我最低谷时,是他给予支持和帮助,看似无私付出,可他的双眼告诉我并非如此,他对王太过服从,反而少了几分正常,这样孤傲的天才,会对如此野心勃勃又投机取巧的刘邦俯首称臣么?

  我确实不信,甚至是一种嫉妒。

  刘邦攻入迷雾森林时,我见过他,就在君王之后紧挨的那辆车上,即使没有几次眼神交流,连那块金丝银线相织的布料都没揭开过,他的深不可测还是让我畏惧,哪怕从头到尾没有开过口。

  半个时辰之前才传来进入森林的消息,在我以为他至少会被困到晚上时,门被打开,他走进来,回家一般熟练,像在午后庭院里度过的无数个静好日子那样,盘腿在地毯上坐好,翻开言灵书专心品读起来,当我准备为被忽视恼怒,金色锁链从书中蔓延以温柔曲解将我紧紧缠绕,“放开我”,血色眼眸沉下,我努力保持平静对他特有照顾,冷静开口。

  “你以为你在和谁说话?”

   他淡漠看向我,却彻底将我激怒,那样高傲不可一世的模样,像极了毁灭我的上帝,血液在沸腾,獠牙在疯长,我低吼着,挣脱束缚扑向他,尖牙刺入他白皙侧颈,他伸了伸脖子,目光从书中慢慢移向我,将我刚升起的欲望浇灭不剩一丝。

  倒胃口。

  或许真的是试探,或者只是好奇,神秘力量再次将我禁锢,然后我眼睁睁看着他一步步离开。

  他不是神,比神可怕。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稚嫩的脸上遍布伤痕,分明弱小的身躯,却故意伪装成无所不能的模样,总是一个人披荆斩棘,似乎身边有人左右,恍惚间我确实看见过,戴面罩的男子温柔揉进他发梢,后一秒,恶狠拉扯向后拽去。

  他称呼那个男人为师父。

  未经世事就尝尽人间苦楚,故意露出无畏面容,双手紧握飞镰,掌心刮痕更新一层又一层,在童言无忌的年龄,却见惯血肉横飞,他的血里有一种独特的味道,不是仇恨也不是孤独,是善良掺杂了对某种感情的渴望。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亲情。

  我见过百里守约,是个将温柔埋藏进心底的家伙,方才懂得,他日日夜夜徘徊在城边,与枪共度整夜观清冷明月,也是为了等待吧,兄弟间的心心相惜,胜过相隔万里山河。

  等他大一些了,再见时已经兄弟重逢,满脸幸福自是不用说,任性,可爱,善良终于展露,快乐一点点将他充满,百里守约把他宠到极致,除了吃的方面。我甚至在他眼里看见星光闪烁,提及哥哥的时候。听闻那个人还被封为魔。

  宠弟狂魔。

  蝙蝠侍从都了解我最厌恶所谓情感,却都不知道我独自潜伏在人类中,又多少次羡慕他们有人作伴。比起华丽廖无人烟的迷雾森林,简单喧嚣热闹的街道,我也曾经眷恋过,我承认,百里玄策抱着守约胳膊索要糖葫芦的场景,实实在在刺痛过我。

  我心痛的是,那个瞬间我还在贪婪他的鲜血。

  每个世界都会留下羁绊,是惯例,在我以为到此就要离开,他还是如故事里大多数桥段一般,误闯了迷雾森林,迷失在森林。等我赶过去,他已经花光精力,抱膝坐靠在树边,低声念着第四次抛弃。

  第四次么。

  单薄的肩膀有些颤抖,声音逐渐嘶哑,迷雾最喜欢吞噬这种负面力量,从地面升起一层更厚的来,却在靠近他时快速升腾消散被远处光线占满,红色与金黄色冲撞出炙热力量,几乎穿透整个结界,阴森恐怖的森林被温暖治愈,竟也显的温馨,指引他回家的路。

  我没有与他见面,只是亲眼目送他离开,孩子气般奔向家的样子,也惹得我嘴角无意识上扬,甚至忘了现在身处何方。直到最后一滴血浸润进树根,活骷髅身躯深埋地里,我听见他满心喜悦大喊,“谢谢你!森林里的神仙!”,抵过一人之上时听腻的那句德古拉万岁。

  血液重聚,伯爵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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